时尚传媒集团总裁刘江
2000年,为避免出现文人办刊“叫好不叫座”的情况,时尚传媒集团开创性地引入国外媒体企业的出版人制,取代当时国内普遍的“社长负责制”或“总编辑负责制”。
出版人制度的最大特点是,“出版人”要为杂志的收益负全部责任。也就是说出版人要对所有部门的工作负责,负责对期刊出版的全过程进行策划并组织实施。这要求出版人形成经营意识,成为了解市场和读者的战略家,为各部门制订出具有挑战性又可行的短期和长期目标。这样的制度,为时尚发展出内容、风格各异,同时又都具备强大竞争力的刊群奠定了基础。
由于出版人制能够把杂志社、广告公司、发行公司、制版公司、印刷厂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,实现了编辑、广告、发行和市场并重的现代期刊营销理念,时尚很早就走上了杂志品牌化和整合营销的道路。